我省已有千余万农村富余劳动力涌入城市务工,而且还在以每年数十万的速度增长。他们中多数人迫切希望融入城市,希望享受到和城市居民同样的待遇。昨日,记者从省相关部门获悉,我省正在谋划建立以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制度为核心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制度,取消暂住证,让农民工住房、就业、教育更加便利。
户籍:拟推行居住证“一证通”
虽然我省现在已经形成了农民工工作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但农民工融入城市还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
据悉,我省在铜陵、池州市居住证试点基础上,通过实行暂住人口居住证制度,对长期在城镇居住、就业但暂不符合落户条件和不愿转户的人员(主要是农民工),部分享有居住地城镇居民的社会福利等权益。对设区的市级以上劳模、先进和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以及其他紧缺人才,准予其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在就业地落户。
我省正在谋划,全省建立以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制度为核心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制度,取消暂住证,逐步实现全省范围内居住登记、租赁房屋、计划生育、劳动就业、义务教育等信息“一证通”。
教育:农民工子女上幼儿园将会更方便
来自省教育部门的消息称,随着我省畅通入学渠道,降低就学门槛,简化就学手续,保障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与城市儿童一样就近、免试接受义务教育,使所有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在输入地实现就学零障碍。
在今年,我省将鼓励输入地政府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和管理,城镇幼儿园建设将会充分考虑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园需要。此外,我省还拟研究制定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
住房:农民工也将有住房公积金
农民工融入城镇,离不开住房上的保障。我省计划出台农民工享有城市住房保障政策的相关措施,将长期在城市就业与生活的农民工居住问题,纳入城市住房建设规划。
据了解,在“十二五”期间,全省将以公共租赁住房为重点,多渠道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于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开发园区,我省将按照集约用地原则,统筹规划,组织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并可以引导园区内企业投资建设。
此外,我省还将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将各类城镇用人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制定适合农民工特点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