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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20个中小学组成“督学责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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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出台《关于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的意见》
每20个中小学组成“督学责任区”

 

据新华社电 记者11日从教育部获悉,根据日前印发的《关于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的意见》,我国将在省、市、县三级分别设立督学责任区,一个责任区内的学校数一般控制在20所以内,并覆盖所有中小学校。每个督学责任区至少配备两名督学。

教育部督导办负责人告诉记者,建立督学责任区,是及时掌握学校情况、服务教育决策的重要举措,也是世界其他国家普遍采取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做法。此次出台《意见》,就是要推动“督学”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最终形成督学责任区建设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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