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近日,合肥市民杨女士来电称,她在合肥一酒店上班一年多,酒店后期才补签劳动合同,而且一直没买保险,“感觉不合理”。
杨女士说,刚入职时,酒店没有与她签合同,直到后来才补签合同,而且一直也没有为她购买相关保险。“最近还无故把我调职”。对此,她感觉不可接受,“我打算辞职,但酒店得给我个说法。”该酒店相关负责人表示,愿意就此事与她协商处理,愿意补偿她三个月工资,同时辞职当月工资也照发。
星报提醒:在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遭遇劳动纠纷,若协商不成,可去辖区劳动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