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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保密”不是 公考拒绝监督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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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保密”不是 公考拒绝监督的借口

王攀
 

黄红毕业于中国人大保险专业,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考试、面试和体检,面试和总成绩排在青海保监局专业监管岗位第一,后被告知性格内向取消录用。(5月10日《中国青年报》)

面对考生的质疑、记者的采访,青海保监局人事处表示“考察工作有保密原则,我们不能对外透露,这也是国家公务员局的规定”。这其实是一种回避,而且这样的理由也是站不住脚的。

在公务员招录过程中,考察保密是为了确保公平,以防一些人借此机会拉关系、走后门;但在考察结束后,尤其是在考察结果引发争议,成为一起公共事件的时候,就不能再保密了,否则就无法确保公平。遗憾的是,青海保监局用考察过程的保密原则,套用在考察结论上,甚至在考察结论引发争议时仍旧强调保密,显然是对媒体监督的回避。

以“性格内向、年龄太小、协调能力不强”等理由拒绝考生,实在太过于随意。就像黄红所说,“以后万一有人说我‘皮肤不好、身材不好’,拒绝让我当公务员,我能有什么办法?”因为这些定性非常主观,那样的话,公务员考试的公平性就难以保证。

公考是严肃的,但在一些暗箱操作、违规腐败中,公考有时候也表现出随意。青海保监局这次公考有什么内幕,还不得而知。

近年来公务员考试违规腐败现象时有发生。比如去年发生在山西长治的公考第一名体检“被贫血”事件,在当事人提出质疑、媒体曝光之初,当地负责公务员招录的机构还信誓旦旦地声明没问题。可结果呢?在真相被揭开后,今年1月16日山西省纪委监察厅通报了长治市公务员考录违规事件的调查进展——共有10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8人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正是媒体的监督,才还公考以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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