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燕赵都市报》报道 备受社会关注的河北宁晋耿庄桥开发商雇凶撞死“反映问题”村民一案,日前作出一审判决,6名被告人故意杀人罪罪名成立,其中一人被判处死刑。
邢台中院经审理查明,因被害人郭占起多次带人阻挠被告人安建刚、郭永涛、郭贵锁承建的耿庄桥村新民居工程施工,2010年7月,3人密谋找人开车撞郭占起,并商定由郭永涛具体找人实施犯罪。之后,郭永涛找到被告人温日学,温日学又打电话找到江山,江山又找到张江华,让其实施犯罪。2010年7月30日,郭贵锁在支取现金20万元交给郭永涛,后郭永涛将其中10万元交给江山,另10万元放在温日学处。同年8月16日上午,张江华驾驶一辆213吉普车,在宁晋县澧河大桥上将郭占起撞死。随后,江山开车接应张江华逃离现场。
依照相关规定,邢台中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江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被告人江山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被告人郭永涛、安建刚、郭贵锁、温日学犯故意杀人罪,判处五年到十三年的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