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在1年半左右的时间内,我省共审结一审侵权制假案件172件,判决发生效力的犯罪分子252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55人,重刑率为21.8%。同时发布了知识产权十大民事审判案件。
一,“家乐福”与家乐超市
2002年11月,安徽阜阳家乐福商贸有限公司登记设立。家乐福公司遂诉至法院。
案经合肥中院审理认为,安徽家乐超市、华润分公司及臧某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判决其立即停止侵犯家乐福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停止使用其企业名称中的“家乐”、“家乐福”字号;安徽家乐超市赔偿家乐福公司经济损失76万余元。
二,重庆“刘一手”与肖某
2011年3月,肖某注册成立芜湖市刘一手火锅店,在店招、广告牌、订餐卡、代金券和筷套上均突出使用了“刘一手”文字。重庆刘一手餐饮公司认为肖某擅自在其火锅店内外的物件上大肆突出使用“刘一手”商标,误导消费者,遂诉至法院。
案经芜湖中院审理,判决肖某立即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赔偿重庆刘一手餐饮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1.7万元。
三,华盖创意与安徽科宝
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发现安徽科宝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授权,在其公司宣传册中使用了华盖创意公司享有著作权的图片18张,用于商业活动,遂诉至法院。经淮北中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安徽科宝公司停止侵犯华盖创意公司著作财产权的行为,并承诺以后不再侵犯华盖创意公司的著作权,赔偿其经济损失、合理维权费用共计3.6万元。
四,无锡小天鹅公司诉两企业
2010年6月,合肥两家电器商行业主陈某、张某从长风电器公司购进“天津美丽小天鹅”洗衣机数台进行销售。无锡小天鹅公司认为,天津美丽小天鹅公司、长风电器公司等生产、销售行为,侵犯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遂诉至法院。
案经省高院主持调解,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天津美丽小天鹅公司变更其企业名称中“小天鹅”字号;陈某、张某停止销售相关侵权产品;天津美丽小天鹅公司、长风电器公司一次性支付给无锡小天鹅公司8万元。
五,上海“红双喜”与北京华联超市
2010年10月,上海红双喜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安徽省徽元公证处,在华联公证购买了标有“红双喜“和“DHS”标识的两种型号的羽毛球拍,经鉴定,该羽毛球拍均为假冒上海红双喜公司注册商标的商品。
案经合肥中院审理认为,北京华联超市及其三家安徽分公司的行为已构成侵权,遂判决北京华联超市立即停止销售侵权产品,赔偿上海红双喜公司经济损失10万元。
六,皖垦种业与宿州金种子
山东农科院作物所将其依法享有的“济麦22”品种权,授权山东鲁研农业良种有限公司行使。2009年6月,鲁研公司将“济麦22”小麦植物新品种转授权许可给安徽皖垦种业公司在安徽行政区域内独占性实施。去年9月,皖垦种业公司发现宿州市金种子有限责任公司的仓库内存放有涉嫌侵犯“济麦22”品种权的种子,遂诉至法院。
案经合肥中院审理,遂判决宿州市金种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济麦22”小麦植物新品种;赔偿皖垦种业公司经济损失30万元。
七,法国轩尼诗与潘某
法国轩尼诗公司生产轩尼诗干邑酒至今已有200多年。菲图公司法定代表人潘某于2008年9月经核准成立了点滴酒类经营部,经营场所在合肥市漕冲市场。2010年9月,经投诉,工商部门在经营部查获了大量轩尼诗酒类产品和产品外包装。
案经合肥中院审理,判决潘某、菲图公司立即停止在点滴酒类经营部门头及招牌上使用“轩尼诗”字样;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30万元。
八,杭州创艺成影视公司与安徽某电视台
2008年7月,杭州创艺成影视公司将电视剧《西游记》的播映权许可给安徽某电视台使用,并出具《上星通知》。2010年2月14日,该电视台在非黄金时段播出《西游记》1~11集。
案经合肥中院审理认为,该电视台在非黄金时段提前一天播出11集电视连续剧,违反了《上星通知》中明确的有关规定,遂判决该电视台赔偿杭州创艺成影视公司经济损失50万元。
九,镇江市醋业协会与好味鲜调味公司
安徽好味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在其生产的醋商品瓶包装标贴上,突出使用了“镇江工艺陈醋”和“镇江工艺香醋”字样。2010年8月,镇江醋业协会针对好味鲜调味公司的侵权行为诉至法院。
案经省高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好味鲜调味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含有“镇江工艺陈醋”和“镇江工艺香醋”字样的瓶装标识,赔偿镇江市醋业协会经济损失9000元。
十,星洲复材公司诉两企业
2009年7月,淮北矿业公司就招标采购玻璃钢制品使用于袁店一矿风井井筒装备发布招标文件,山东北方玻璃钢公司中标,并于不久后进行了相关供货活动。星洲复材公司认为该装备使用了其专利技术而诉至法院。
合肥中院审理后判决,北方玻璃钢公司立即停止侵犯星洲复材公司专利权的制造、销售行为,赔偿其经济损失21万余元;淮北矿业公司补偿星洲复材公司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