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送“锦旗”市民是在 “锯箭”
“以房养老”仅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补充
非常道
村扶贫岂能先扶己?
3上一篇 2012年4月2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村扶贫岂能先扶己?

钱兆成
 

广东大埔县高陂镇渡头村每年可获得100多万元扶贫资金,可渡头村的扶贫质量并没提高。村里何阿婆全家8口人挤在随时可能倒塌的泥房里,每次反映问题都没有下文。而村里一项扶贫项目被交给了村支书的儿子,这让村民产生不少质疑。(4月24日《南方农村报》)

当地农民的质疑有两点:其一,渡头村由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和大埔县财政局对口扶贫。两个单位在2011年分别投入100多万元和30多万元帮扶资金。今年1月,渡口村使用10万元扶贫资金建起的养鸡基地正式启用,经营者却是村支部书记刘荣坤的儿子。

其二,大埔县高陂镇渡头村何阿婆一家8口挤在破烂的泥房中,镇干部称何阿婆家不符合贫困户认定条件。这是为何?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这是典型的扶贫先扶己,置广大农民的利益于不顾的行为。更为典型的是,这是以农产品开发为重点的开发式扶贫。由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和大埔县财政局对口扶贫。两个单位在2011年分别投入100多万元和30多万元帮扶资金。这是典型的农村的“公司+农户”模式。

本来,“公司+农户”模式理应按协议吸收贫困户就业,从而实现“双赢”。但是,这些“扶贫公司”,要么招收的不是贫困户,而是富裕户,弄虚作假;要么干脆就不招收新的员工,使主观上“公司+农户”的扶贫模式名不副实。而真正的贫困户使用不着,甚至于见都见不着。

这些看似扶贫探索进程中难以避免的问题,实则反映了我们的少数政府部门,特别是一些涉农部门的通病,口头上大讲维护农民的利益,骨子里却整日在维护部门利益和自身利益。

如果不从制度、法律上尽快加以规范和约束,那么,今天扶贫组织和扶贫活动可以出现这样的纰漏,保不准明天出现其他事端,扶贫问题已到了攻坚克难的时候,而清除制约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瓶颈”和障碍,不妨把治理整顿涉农部门和农村基层队伍也作为一项“扶贫工程”来抓。

 
3上一篇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