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消费者陈女士到某大型品牌连锁超市购物,结账时发现,标价为9.9元的一款男士内衣,实际收款价为15.9元,两件该款内衣,被多收了12元。经消协调解,超市方面涉嫌价格欺诈,最终退给消费者全部价款10倍(即320元)作为补偿。省消协提醒消费者,在超市购物结账时应养成及时核对账单的习惯。
针对上述情况,省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选购超市的促销商品时要看清标价牌内容,在购物结账时,应养成及时核对账单的习惯。同时,消费者要养成保留购物收据的习惯,一旦发现超市商品的“促销价”名不副实,要及时与超市进行交涉,协商不成时可向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申诉,也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