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综合报道 4月23日,广东省工作组专项小组对乌坎村原村两委干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进行了通报。
据介绍,近日,陆丰市纪委监察局已对原村两委8名村干部追究了党纪责任,对1名村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其中,对原村支部书记薛昌予以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18.92万元;对村委会原主任陈舜意予以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8.6万元;对原村委会出纳邹钗予以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12.86万元;其他5名原村两委干部也分别受到党纪处分,收缴违纪所得39. 61万元。目前,调查组对原乌坎村委会涉及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问题继续进行调查。
据了解,广东省工作小组已收缴上述人员违纪款共计106.77万元。其中,按规定拟退回乌坎村46.3万元,退回乌坎港公司3万元,上缴国家财政57.4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