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退市新规剑指造假,无疑是最大的亮点,是最具震慑力和威力的亮点。在暂停和终止上市情形的规定中,新规不仅缩短了“净资产为负”的时间,从连续2年缩短为1个年度,而且增加了追溯调整,“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要的前期差错或者虚假记载”,造成最近1年或2年净资产为负的,也要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同时,如果公司最近36个月内累计受到证交所3次公开谴责的,也要终止上市。这样的规定,对那些依靠过度包装、财务造假等手段获得上市资格的公司,无疑是一次致命的打击。可以预料,新规正式实施后,一定有些公司要开始惶惶不可终日了。
对上市公司主业“不让步”,是新规的又一大亮点。从这些年来的实际情况看,一些上市公司由于主营业务一塌糊涂、严重亏损,只能被迫暂停上市。但是,很快就通过副营业务、政府补贴、一次性股权转让等手段,“制造”出盈利,避免了退市,保住了“壳”资源。但是,新规实施以后,这样的侥幸和把戏空间没有了。
新规对证券市场来说,是一剂猛药,更是一剂真正的良药。这剂猛药到底能不能真正发挥作用,还需要相关各方的共同配合和努力,需要监管机构和交易所的刚正不阿、铁面无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