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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碾轧协警案”推迟至26日开庭
原告先期索赔21万余元

记者 宋娟
 

星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本拟定于今日开庭审理的罗国华“碾轧协警案”因故推迟开庭,拟定在本月26日开庭。而作为原告的协警罗映辉因两处伤情鉴定还未得出,目前先提出了约21万元的民事赔偿要求,待全部鉴定完成后,仍会要求追加赔偿金。

据悉,这21万余元的赔偿包括小罗伤残鉴定等级赔偿金、营养费、伙食费、误工费等近十笔费用。该案发生后,小罗身上有三处伤情有待鉴定,前段时间胸部伤情已被鉴定为十级伤残。而小罗头部和腿部的两处伤情鉴定结果至今尚未得出。据悉,小罗出院后,后续医疗费花了不少,原本收入不高的家庭也已经欠下了外债。

去年5月24日上午,在徽州大道与太湖路交口,罗国华开着越野车和正在工作的协警罗映辉发生争执,罗国华上车后突然开车,将小罗带入车下,并拖行数十米,导致其昏迷,全身多处受伤。事发后,罗国华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批捕,后又以故意伤害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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