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综合报道 昨日,记者从深圳市2012年人才引进政策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深圳市2012年人才引进工作今日启动,今年人才引进政策有多项重大调整,包括降低应届毕业生落户门槛、取消农业户籍引进限制等等。
根据《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管理办法》,深圳接收毕业生优先满足本市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扶持产业及其他鼓励发展产业的引进需求。2012年,应届毕业生落户要求相对比较宽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毕业生就可落户:(一)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二)本市院校毕业生;(三)本市生源毕业生——可由用人单位申请接收,也可以个人身份申请接收。
“今年我们不再发布毕业生个人申办接收的毕业院校名单,不再发布市外人才重点引进专业目录。”深圳市人社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明告诉记者,这是人才政策按照“市场导向”原则所作的变化,也就是说把用人的选择权交给用人单位,取消相应限制,凡符合城市建设发展需要的,一体对待办理引进,由此也实现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无限制引进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