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M2.5聚集“黑色楼层”说法不可信
2012年4月1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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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2.5聚集“黑色楼层”说法不可信
记者实地探访PM2.5监测点,昨天的数据挺正常
施亚磊 记者 何曙光/文 李超钰/图
工作人员在合肥市长江中路观测点查看
 

今年下半年,省城合肥将有望在全省率先公布PM2.5监测数据。

事实上,早在去年8月份,合肥就开始试点监测PM2.5,后又被纳入全国26个PM2.5试点监测城市之一。

那么,如同狼嘴里的羊一样,PM2.5靠什么仪器“逮”出来的呢?数据是如何出炉的?合肥市的PM2.5状况究竟如何?PM2.5监测工作有哪些新的进展?

带着一系列的疑问,记者随合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工作人员来到PM2.5监测点,一解其中缘由。

一台监测仪价值30万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了合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办公楼东边的楼顶上,这个点被称为“长江中路”监测点,是合肥市两个PM2.5监测点其中之一。

这里的“工作间”其实并不大:一个大约8平方米的房间内放置各种分析仪器,这台标注“PM2.5”字样的仪器看上去来自美国。

“这家伙可不便宜,一台要30万呢!”合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副站长李菁告诉记者。

在现场,记者拿到了合肥市当日PM2.5的实时数据:0.065毫克/立方米。工作人员解释说,环保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意见稿制定了标准限值,同时也考虑到我国实际情况,将PM2.5按照一年和24小时,分别设定了0.035毫克/立方米和0.075毫克/立方米的平均浓度上限值。

按此标准,当日,长江中路的空气质量达到了二级标准,适合居住。

身上有6个“蘑菇头”

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记者爬上了楼顶,这里安装着两台不同的采集仪。

“一台是监测PM10的 ,另一台是监测PM2.5。”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些采集仪与房间内放置的分析仪相对应。

记者观察发现,这台监测PM2.5的监测仪“身高”约2米,基座是一个三脚架。

具体来说,空气从顶部的采样杆进入,通过采样杆到达中部的貌似6个“蘑菇头”的切割头,精密的切割头能分辨并测算出每立方米的空气中含有多少PM2.5和PM10颗粒。另外,“蘑菇头”下面有两根杆子,这是双通道,一根分辨出PM2.5,另外一根分辨出PM10,都将输入楼下房间的分析仪,分别进行分析。

如果空气中混杂了雨水怎么办?没事儿,在采样杆侧面挂着一个透明玻璃瓶,那是雨水分离器。

数据有望下半年提前“亮相”

如今,省外一些城市已经向公众公布了PM2.5数据,那么合肥PM2.5数据何时公布于众是个最让大家关心的问题。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目前,合肥作为省会城市,已经和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先发地区一起被纳入首批公布PM2.5监测数据的试点区域。

“目前购买监测设备的240万元资金已经到位,但是国家关于监测方式和设备选型的标准还没有出台。”李菁告诉记者,一旦标准出台,就将进入招投标程序,买来并待其稳定运行后,即刻公布PM2.5监测数据。

李菁还进一步解释说,合肥市早在去年8月份,就开始试点监测PM2.5,而这些数据都只是适应性的数据,主要用做今后的参考。

而此前,合肥市环保局局长李军说,待全市10个环境监测站都将配备监测设备后,预计今年下半年提前公布合肥PM2.5数据。

PM2.5一直在那里,关键在于防范

“事实上,测和不测,PM2.5一直在那里,关键在于防范!”交谈中,李菁向记者强调,相对监测而言,PM2.5治理和防范更为重要。

他认为,不同时段PM2.5来源不一样,治理的重点也不一样,比如在目前合肥的大建设是一个状态,在机动车达到一定数量后也是一个状态。

“合肥市开展机动车启动黄绿标工作,就是遏制机动车对PM2.5的贡献率;开展禁止秸秆焚烧、管理渣土车也是治理PM2.5;对于公众来说,我建议大家尽量少开车,多乘公共交通,倡导绿色出行!”

PM2.5聚集“黑色楼层”说法不可信

最近一段时间,坊间传言:居住在9到11楼的住户受到PM2.5“损害”最大,更有甚者称该段楼层为“黑色楼层”。

记者昨日从东二环一家售楼处吴姓销售人员处了解到,最近一段时间,前来咨询购房的市民中,有超过2成的人会考虑“黑色楼层”的问题。

“他们都会问问住在这样的楼层伤害有多大,价格会不会相对便宜些?”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最后更多的购房者还是不愿选择这样的楼层。

那么住在“黑色楼层”的市民真的有那么危险吗?其实这些也只是个“传说”。

“这些颗粒物富集在9到11楼的说法并没有科学依据! ”环保专家告诉记者,事实上,PM2.5是充满整个大气边界层的,到地面的距离约为1km~2km,而这个高度正是人们的活动范围。另外,到目前为止,没有数据和证据证明住在该段楼层将会被“伤害”。

链接 PM2.5国标出台始末

1982年,我国首个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制定并发布实施,之后先后经历了三次修订。在1996年版的《空气环境质量标准》中,PM10被列入控制标准,未将PM2.5列入。

2008年,环境保护部启动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第四次修订工作,但在2010年底首次征求意见后,只对PM2.5设立了参考限值,未纳入强制性限制。相关专家表示,“时机不成熟”成为PM2.5未进国标的主要理由。

去年10月,持续的灰霾天气让PM2.5引起公众高度关注,将PM2.5纳入国标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去年11月16日,新国标二次公开征求意见,首次提出将PM2.5纳入国标,另外一项重要指标——臭氧8小时浓度也同时被纳入。二次征求意见稿获得了公众“普遍赞同”,并于去年12月底在环保部常务会上获得通过。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12年2月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意发布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历时4年修改后,PM2.5终于写入“国标”,纳入各省市强制监测范畴。

随后,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强调了全国开展PM2.5监测的时间表。要求,2012年要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开展细颗粒物与臭氧等项目监测,2013年在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开展监测,2015年覆盖所有地级以上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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