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在北京,葬在河北”成为这个清明节期间网络热议焦点。北京市殡葬协会副会长姜晓刚对此回应,北京也有便宜的墓地,但市民“不领情”,挑大小、挑风水。他认为,我国应当出台《殡葬法》规范殡葬行为,同时破除殡葬旧习。(4月4日《京华时报》)
“生前经适房,死后经适墓。”早就不是笑话,而是苦涩的真实生活。现在的问题是,以前还能勉强选择北京的“经适墓”范围,正由京城慢慢向京郊,向周边河北等方向迁移。如果真的出现越来越多的“活在北京,葬在河北”的“黑色幽默”,那只能说殡葬改革方面,相关部门或还未尽到全力。
如何让民众生的权利和死的尊严,都能体现得淋漓尽致,恐怕是丧葬公益化改革最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个清明前夕,国家发改委和民政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其实,类似意见每年两会都是重点的民生议题,解药也不是没有:让公益性殡葬服务真正公益,基本服务政府定价,延伸服务试行政府指导价;经营性殡葬服务,打破民政部门的某些审批垄断,允许民间资本进入,以市场竞争来保障质优价廉的殡葬服务,让民众不再没有选择权,不用再偷偷摸摸挤占皇陵、王陵的非法“小产权墓”。当然,再辅之以丧葬观念的改变,“死不起”的尴尬才能最终挥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