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将建成一批重大铁路项目
3300名政法委书记
罗永浩质疑“方舟子打假基金”
电脑内裸照不堪入目
6名被告分别被判刑
3上一篇 2012年3月2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长春违法强拆致死案
6名被告分别被判刑

 

据新华社电 记者21日从吉林省法院方面获悉,辽源市中院日前对长春市朝阳区违法强制拆迁致人死亡案进行一审宣判,王海宾等6名被告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一审被判处3至5年有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2月,长春市科信房地产开发公司与被告人王海宾挂靠的长春市东霖房屋拆除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位于长春市朝阳区湖西路棚户区改造工程的拆除合同。在未与部分住户达成协议的情况下,3月26日23时许,王海宾、杨喆等人到达拆除现场,王海宾安排被告人张纪虎、张纪明、张忠华负责清查工作。被告人在没对现场采取看护、设立警示标志的情况下,开始进行拆除,致使五号楼居民刘淑香在拆除过程中死于废墟中。

 
3上一篇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