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帮人只要相见,就像仇人一样,毫无顾忌地拿刀捅或砍,全凭刀“说话”。3月14日,全椒县的刘洋、余飞、张根亚等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案的10名被告人没有了往日的威风,站上了全椒县法院的被告席。
捅人是“家常便饭”,冤冤相报
根据庭审调查,2011年1月16日晚,陈某与王某因琐事在全椒某书店发生厮打,陈喊来被告人孙洋,王喊来柏某,于是柏某又陆续叫来张根亚、刘洋、梁超等人,双方便发生打斗,孙洋用匕首将柏某等人捅伤后逃离。
2011年1月31日下午,张根亚、梁超在某理发店洗头,见到孙洋在理发店门口,因梁曾被孙洋捅伤,遂上前抓住孙与其进行厮打,张根亚见状冲上去对孙洋的右小臂捅了一刀,孙洋挣脱后逃离。
2011年3月4日夜,张根亚、操龙海、刘洋、梁超四人在全椒“某游戏城”见孙洋也在里面,于是,四人手持砍刀冲入店内,朝孙头部、手部、腿部进行乱砍。当孙洋被砍后逃至某巷道内,被追上的操龙海再次砍伤手部和腿部。
2010年7月25日晚,赵某因女朋友事情打电话邀张根亚到全椒某饭店门口,当张赶到时,赵上去朝张根亚的脸上打了一下,后张离开并打电话叫来郑倪东(已服刑)等。张根亚、郑倪东手持砍刀对赵某砍了两刀。
不服气“约定群殴”,害人害己
2010年11月23日晚,因谢某与林某在电话中发生争执,后刘洋、余飞两人也在电话中发生争执,并进行对骂。于是双方约定在某超市的平台上进行斗殴。刘洋、王志鹏均携带匕首伙同赵升等五人赶到。余飞伙同蔡云杰、张某等六人手持砍刀、棒球棍在地点等候。双方见面问明身份后,便相互持械进行互殴。在斗殴过程中,刘洋用刀将余飞的腹部捅伤,经法医鉴定构成重伤。其中,刘洋、张某、何某、蔡云杰等均受伤。
2010年1月14日,操龙海和宋小虎等人在全椒某歌厅唱歌,操龙海醉酒后便开始闹事,打砸包间设施,强迫服务员喝酒,稍有不从就进行殴打。损坏财物价值12998元,无事生非,寻衅滋事。
根据指控:刘洋、余飞等10人分别或共同构成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以及寻衅滋事罪。法庭上,10人全没了往日的威风,均当庭自愿认罪。法庭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