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了小舅子两个月后,凶手又潜回村里寻报复
嫌犯镇定:不管怎么判,都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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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山新村碎尸案”开庭,旁听席上挤满了群众
嫌犯镇定:不管怎么判,都服从
辩称自己是“过失杀人”,约她来家只是想占便宜
合中法 记者 宋娟 雷强
 

案发四个月后,轰动省城的“蜀山新村碎尸案”嫌犯王继伦昨天首次出现在公众面前。当庭他有什么表现?事发时他和死者王林(化名)到底发生了什么?四段视频录像又记录了什么内容?昨日上午,合肥中院第一法庭内座无虚席,旁听群众甚至挤在了走道上,庭审持续将近3个小时才结束。

庭审 嫌犯镇定,认为自己是过失杀人

庭审时的王继伦理了一头短发,面对媒体的镜头,他微闭着眼睛。庭审中,他掏出了一个白色的手绢,有时擦拭一下面部。面对法庭上的提问,他回答得都非常清晰,有时还据理力争。检方指控他因琐事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责任,建议判死刑。公诉人刚读完起诉书,王继伦就举手示意自己有话要说。

“说我是因琐事杀人,我不这么认为,不是琐事,我是被敲诈了。我也不是故意杀人,我没有这个动机,我认为自己是过失杀人。”

而王继伦的两位辩护律师也认为,王继伦是过失致人死亡,认定他故意杀人的证据不足。

关于和王林的关系,王继伦娓娓向法庭道来,就像在讲述别人的故事,法官一再提醒他要说重点,直接回答问题,他一直强调说,“我要说清楚。”

讲述 曾经三次为被害人做人工呼吸

庭审中,王继伦称自己和王林发生性关系后,王林敲诈他钱,他怕丑行暴露,就掐住她的脖子不让她乱喊叫。在掐死王林之后,他曾经3次为其做人工呼吸,但却没有把她救活。

公诉人:你和王林是怎么认识的?

王继伦:朋友的小孩,认识很多年了。她父母离异,常到我家玩,我家属非常照顾她。

公诉人:案发当晚你们怎么联系的?

王继伦:14号(即案发日)我在家,晚上6点多,我发信息给她,说我在家,问她有没有时间来。她说来。9点多,我在看电视,她来到了我家。

辩护人:你掐了她多长时间,中间有没有放过手?

王继伦:掐的时候我跟她面对面,掐了一两分钟就松手了,那时她就没反应了。我就把她放到地上做人工呼吸,一共做了3次,过了半个小时她还没反应。

随后法官问:你联系她到你家的目的是什么?

王继伦:之前她多次联系要到我家来,我就想占她点小便宜。占便宜就是男女关系。

证据 四段视频记录嫌犯抛尸片段

王继伦称自己分尸时只用了一把剪刀。在掐死王林后,为了掩盖,他把被害人的尸体拖到自家的卫生间,戴着一副手套进行分尸。之后用水把卫生间里的血迹冲洗干净。尸体共分了七八份,装了七八个袋子。袋子就是平时买菜带回来的塑料袋。

分尸后,王继伦拿出平时购物用的小推车,将尸体放在车上,分别运到蜀山新村、淠河路、长江西路、安庆路、花园街、寿春路等路边垃圾桶内。由于王继伦对案件叙述过于详细、血腥,多次遭到公诉人和原告代理人的抗议。

法庭上,检方列举了该案的8组证据,包括通讯记录、书证、剪刀、小推车、证人证言、监控录像等证据。当作案凶器等呈现在王继伦面前时,他似乎不愿再多看,只表示,是自己的。

检方当庭播放了4段监控视频,视频记录了王继伦拉着小推车,在凌晨时将尸体抛弃在市内多个垃圾桶的情景。

由于觉得视频等证据可能涉及隐私等问题,王继伦的辩护律师曾在庭审前向法庭申请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法官当庭解释,检方指控王继伦因琐事杀人,此事由琐事引起;即使此案中有招嫖等事实,也不受法律的保护,所以合议庭讨论认为应公开审理。

现场 受不了打击,原告父母未出庭  

昨日的庭审,王林的父母作为原告并没有出庭,其代理律师称,两人因承受不了这么大的打击而不能前来。而旁听的群众却很多,第一法庭内挤满了几百人。

原告向王继伦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38万余元,并要求判王继伦死刑立即执行。关于民事部分,不愿意进行调解。

原告代理律师在法庭上听到王继伦对自己作案过程的叙述,多次摇头。

对于原告提出的民事赔偿,王继伦当庭表示愿意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赔偿,同时他还表示,事情已经发生了,不管法院怎么判,他都服从。“对不起被害人的家属,我们是几十年的老朋友。”

由于案情重大,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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