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本报关于“家诚地板”的相关报道见报后,引起高度重视。昨日下午,安徽省地板协会副会长、合肥家诚地板董事长程纪专程赶到本报,就昨日报道作出道歉,同时感谢本报的监督。工商和消协部门也高度重视,并表示关注。
家诚地板 感谢媒体监督报道
昨日下午,安徽省地板协会副会长、合肥家诚地板董事长程纪专程赶到本报,就本报昨日报道作出解释。
“我是得到消息后特意从外地赶过来的。”程纪表示:“我首先就市场星报对我们的监督表示感谢!也就我们的工作不足导致消费者误解表示歉意!”
“报道中所指出的一些问题,肯定是由于个别销售人员刚刚招聘而来,专业知识不够,
没有说明清楚,导致了误解。目前,我们已经对当事销售员作出辞退处理。” 程纪解释道:“比如报道中所提的红檀香,它是檀木的一个科属,但要是直接和顾客说就是檀木,肯定是不科学的。”
对于报道中所提及的企业名称查询不到一事,程纪拿出企业的工商登记证书等展示给记者看。随后,记者当着程纪的面再次在江苏工商网上查询,结果仍查不到。“如果没有营业执照,我们的生产许可证肯定办不下来。要不是当着我的面查,我本人也不会相信的。这个事情是大事,我们要立即和江苏工商部门进行联系,查出事情原因后给报社一个答复。”
“作为安徽地板协会副会长,今天在来报社的途中,我和很多同行进行了交流。大家一
致认为市场星报今天报道的是一个行业的通病。特别是现在新型材种比较多,而行业内还没有一个规范的标准,所以会出现五花八门的名称。”程纪告诉记者:“我们会从这次事件中吸取教训,发出倡议,对整个地板行业进行规范和引导。”
合肥市工商局 情况属实将依法处理
昨天下午,记者就报道采访了合肥市工商局。“报道我们一大早就看到了,市局很重视,我们将对报道中所涉及的情况展开调查。”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对于报道中提到的“工商网查不到生产厂家”一事,该负责人表示,导致这种情况发生有两种可能,一是生产厂家确实未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二是虽进行注册登记了,但当地工商部门未能及时将情况录入系统。该负责人称,后期如果有必要,可会同当地工商部门核查。
合肥市消协 购买地板一定要看合格证
看了本报的报道后,合肥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王奉云对记者表示,消费者在购买木地板时,应该查看产品的质量合格证、质保说明等,在开发票时最好让其注明购买产品的材质等,“不要轻信销售人员天花乱坠的说辞。”
消协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建材商品时,首先要到合法经营场所选购,查看经营者有无营业执照,对于没有营业执照的经营主体,消费者应及时向工商部门举报;其次,选择优质品牌,不可贪图便宜,购买“三无产品”,应仔细查看建材商品的包装、标识,主要检查是否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单位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等必要内容,以确定是否为“三无产品”等;再次,消费者在选购到不合格建材商品时,欢迎及时向工商、消协部门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