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招生不得跨区或擅自扩大招生计划,禁止示范高中在校内举办复读班和招收复读插班生,禁止大规模组织奥赛班……日前,安徽省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减负方案”)公布,依照规定,我省今年将对违规补课等行为动真格,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
关键词——补课 严禁学校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上课
依照规定,各校不得随意加深课程难度、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未经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不得随意调整教学进度、不得自行调整节假日学生休息时间。未经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违教育规律的竞赛和不当竞争。
除普通高中毕业班学生周六可以安排半天时间开展研究型学习、社会实践活动或社团活动外,禁止中小学校以任何名目在双休日、寒暑假和其他法定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上课补课。
关键词——作息时间 中小学上课时间不得早于7点30分
保证学生休息权、双休日自主支配权。严格遵守国家课时规定,中小学早自习或上课时间不早于7:30。走读生每天在校教学活动时间,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和8小时。不得组织走读生集体晚自习。控制寄宿制学校学生晚自习结束时间。
关键词——学生作业 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课外作业
依照规定,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课外作业,小学其他年级、初中和普通高中课外作业量控制相应的时间。倡导改进作业方式,义务教育阶段积极推行“课外零负担书面作业”模式,鼓励当堂作业;指导学生在完成书面作业的同时,完成与自然、社会、生活相关联的社会实践性作业;增加学生课后阅读性作业。加强学生假期生活指导,逐步取消小学生寒假作业。
关键词——考试 小学一二年级不得进行期中考试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不得以各种学科竞赛成绩、特长评级作为录取依据。小学一、二年级只进行期末考查,不得进行期中考试,三至六年级期末考试由学校自行组织。普通高中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组织跨地区的统考模考。
同时,切实加强中考、高考信息管理,除考生本人外,各级招生机构一律不准向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考生报名信息、考试成绩以及录取信息。
关键词——办班行为 严禁示范高中在校内举办复读班
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禁止普通高中举行各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活动或办班。禁止示范高中在校内举办复读班和招收复读插班生。禁止大规模的组织奥赛班,禁止举办学前班,以及蒙氏、外语、珠心算等违背幼儿身心规律的特色班、兴趣班、实验班,禁止参加收取费用的竞赛、展演等活动。
关键词——教师行为 严禁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
禁止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不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不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教师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关心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不得自行以各种形式向学生和家长收费。
关键词——处罚规定 违反减负规定或“降低办学等次”
切实加大教育执法力度,对违反减负规定的中小学、幼儿园,一律取消各类荣誉称号以及各类荣誉称号的申报资格,且两年内不得再申报,降低办学等次。对于因监管不力、查处不力,违规行为问题严重的地区,取消当地当年和次年市教育局考核优秀等次、评选教育强县、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市、申报省级示范高中、优秀省级示范高中、特色学校、一类幼儿园等资格。
对违反规定者,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按照规定予以处分。查处的结果通报全省。对出现多次严重违规办学行为的地区,撤销或建议撤销其上级政府或有关部门已经颁发的各种教育荣誉称号;同时追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的责任,直至追究当地党政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