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眼看租赁期限已到,租户却欠下一笔不菲的水电费。中介找上门察看详情,在交涉中与租户姚某发生纠纷,租户有口难辩报警求助,并称中介人员“入室抢劫”。
昨日下午1时许,在省城太湖路与桐城路交口一小区内,辖区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并非租户描述的抢劫。姚某正在屋内收拾东西,大部分物品已搬空,中介工作人员则扣押着笔记本电脑,不肯归还。
民警了解得知,姚某从中介处租下房屋,租期一年,今年3月15日到期。中介人员前期观察发现,姚某欠下了一笔水电费、网费,还损坏了卫生间的马桶。但姚某未主动交纳费用并说明情况,在租赁日期临近前,开始收拾物品准备离开。
“万一租户跑了,这笔费用该让谁出?”中介工作人员称,扣押电脑实属情有可原。同时,姚某也有理有据,表示自己租房前交纳了1000元押金,自己只是想把房屋转租给他人,并非想“跑路”。争论无效下,民警做出了协商调解,根据费用清算和损失费用,姚某的押金被悉数扣除,另交付50元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