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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一定要先验货再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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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消协公布网购维权典型案例
网购一定要先验货再签字

记者 李皖婷
 

近年来,网络消费投诉案件数量与日俱增,投诉的主要问题包括网上购物质量无保障,虚假广告和价格欺诈,经营者自定不平等格式合同,设置陷阱强制消费等。省消协日前公布了全省网购维权典型案例,同时提醒消费者,应提高网上交易的风险防范意识和维权意识,如果发生纠纷需要维权时,应及时与网上销售商家联系,或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寻求法律援助。

案例一:网上购物遇损维权案

消费者小芳投诉称,自己在网购店购买了一瓶化妆品,投递公司投递员送货上门时让她先签字,小芳签字后投递员就离开了。待到小芳打开包装盒时,才发现里面的化妆品被摔破了一个口子,液体还渗出来不少。小芳随即要求重新更换产品遭拒。

案例评析:快递公司将你的网购物品送到你处并要你先签字后验货时,消费者要明确告知投递公司投递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情权的规定,应当先验货确定是自己所购物品且无短少损坏后方可签字,否则消费者有权不予签字。

案例二:网络购物遇劣质奶粉

朱先生在网上购买了一罐雅培原装婴儿进口奶粉,家中婴儿服用后出现拉肚子等不良反应。消协对奶粉外包装进行检查后,发现上面无产品名称、生产厂址和生产日期,仔细检查后发现上面印有“澳门特别行政区授权”字样,不符合正规产品要求。

案例评析:由于网络卖家信息存在不真实的成分,加上整个网络购物过程中,消费者无小票、无收据,留存证据不足。此外相应法律规定也存在缺失。同时因个人消费额度一般较小,发生问题之后,消费者费时费力寻找证据提起诉讼,成本过高,所以有很多消费者只得放弃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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