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打错电话,但听到对方女声甜美,便不断发短信“求爱”。3月2日,不分昼夜地给陌生女子发了127条短信“求爱”的大槽被关进了天长拘留所。
打错电话迷上女子甜美声音
46岁的大槽家住天长市天长街道某村,在当地一家个体服装厂做裁缝,与妻子离婚后,独自一人生活。2月10日,大槽拨打了一个工友的电话,不想接电话的竟是个女子,且声音十分甜美。女子得知大槽打错了电话,随即挂断。
没想到,这次“邂逅”给孤身一人的大槽留下了美好、深刻的印象。2月14日“情人节”当天,想入非非的大槽便给女子发送短信,主动提出想交朋友。对方当即拒绝了大槽的交友要求。
男子连发127条短信“求爱”
令女子没想到的是,这以后大槽从白天到夜里,连续不断地向其发送“求爱”短信,且言语粗野、淫秽。女子忍无可忍,严厉警告大槽不要再骚扰自己。但大槽仍不分昼夜地发送“求爱”短信,到2月29日,大槽已先后给女子发去127条“求爱”短信。
原来,该女子叫玲玲(化名),今年32岁,住在天长市区,丈夫是个生意人。2月29日晚上,丈夫偶然发现玲玲的手机来了一条短信,打开一看,发现短信内容极其淫秽,再仔细查询发现,类似淫秽短信足足127条。玲玲当即被丈夫怀疑有外遇,委屈地说出了事情的原委。但丈夫怎么也不相信妻子的话,一连两天,夫妻俩吵闹不止。
为了证明清白,3月1日下午,疲惫不堪的玲玲走进了天长市公安局千秋派出所报案。
警方“引蛇出洞”将其抓获
民警查看并分析了短信内容,决定引蛇出洞。3月1日晚上,民警以玲玲的口吻,给对方发了一条手机短信,约他当晚10点到天长市区某宾馆258号房间见面。
10点没到,一位西装笔挺、皮鞋锃亮的中年男子如约来到房间。此时埋伏在附近的便衣民警一拥而上,当场将“西装男”请进了派出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5项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其他短信,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情节较重的,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3月2日,天长市公安局依法做出大槽行政拘留7天,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
在被送往拘留所的途中,大槽沮丧地说:“我只晓得打人犯法,没想到,发了几条短信也会被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