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妻子和母亲数次“动手”,丈夫胡某做“老好人”夹在中间,两头受气,他无奈选择离婚。近日,肥西县法院山南法庭依法支持他的离婚诉请。法官认为,妻子王某殴打婆婆,是“家暴”行为,不容忽视。
肥西男子胡某是个老好人。经人介绍,与同乡女子王某结婚。婚后,王某从未和丈夫发生争执,却经常和婆婆发生争吵。婚后三年,胡某的妻子和母亲“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甚至数次动手。看着母亲住院三次、派出所出警两次,夹在中间的胡某不但无能为力,还要两头受气。
今年初,见婆媳过年间发生冲突,胡某一气之下,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审理认为,胡、王二人婚前感情基础薄弱,婚后缺乏沟通,彼此性格不合导致感情逐渐淡漠。王某与公婆相处不睦,因家庭纠纷,数次发生肢体冲突,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并依法分割了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