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在“三包”期内的中央空调,维修了多次不说,每次维修都没有单据,过了几天又说变压器坏了,换一个要200多元。家住滨湖世纪城的张先生说,“大金”中央空调让他很受伤。
“三包”期内的空调维修还收费!
去年5月4日,张先生花了9万多元购买了一套“大金”中央空调,却因为没有搬进新居所以直到10月份才安装。然而春节期间,他却发现中央空调的制热效果非常不好。
张先生随后拨打了大金空调的售后服务电话,维修人员也很快上门为其维修。修了好几次,张先生始终觉得没什么效果,始终没有为他提供一张维修单据。
不久前,维修人员在检测后告诉记者,张先生家的中央空调制热效果不好是因为变压器坏了,换一个变压器要200多元。“我这空调买了还不到一年,明明还在‘三包’期内,即使要换变压器,也不应该收我的钱啊。”他说。
制热效果不好不算质量问题?
昨日上午,记者拨通了大金空调合肥经销商一位张姓工作人员的电话。
“这个顾客家的空调质量肯定没问题,就是制热效果不太好,我们现在正带着厂家的人在顾客家检修。”该工作人员称,维修之所以没给单据是因为“空调没什么大问题”。而当记者质疑为何空调尚在“三包”期内换变压器还要收费时,该工作人员表示不是很了解,“维修人员是大金厂家派的,这个钱也不是我们收的。具体怎么回事,我们还在跟厂家沟通协调。”
记者从大金官方网站上了解到,大金家用中央空调如3MX/4MX、家用VRV系统、N系列等家用中央空调都是3年保修期。
这严重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如果真像消费者说的维修多次而不提供单据,很明显就是在逃避‘三包’责任。”合肥市工商局消费者投诉维权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尚在保修期内的空调,更换变压器这样的配件不应该收取任何费用,“这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而按照《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经营者按照“三包”规定承担修理责任的,应当自收到修理的商品之日起20日内修复,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到期未能修复商品的,经营者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
经营者按照“三包”规定承担更换责任的,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无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的,经营者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予以退货,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