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异地高考”能否加速复制
所谓“中国股民道德不高”说明了什么?
非常道
到底谁应该被开除?
3上一篇 2012年3月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到底谁应该被开除?

钱兆成
 

47岁的妇女李红在南京一家五星级酒店当了4年的洗碗工。3个月前,她留下了客人吃剩的一些废弃食物,想给正在读大学的儿子补养身体,却被以盗窃酒店财物为由开除了。(2月29日《东方网》)

过去4年里,李红常为倒掉食物而心疼。其实,这只是我国众多餐饮业食物浪费的一个缩影。

为何要开除李红?说是违反了酒店《员工手册》中“不得蓄意破坏、偷窃、骗取或盗用客人、酒店或员工的财物”的规定。

在酒店方面讲,诚如律师所说,客人已经付过钱的剩余食品,所有权是客人的,根本就不是“酒店财物”,因此在法律上站不住脚。至于酒店开除李红的其他理由,也都是为了维护企业体面,而恰恰少了人性良知。

不由得使人想起庄子 “窃国者诸侯 ,窃钩者诛”的思想论断。“盗窃”微薄食品的老百姓被开除,而在这种内部制度笼罩下,“有消费能力”的人正用社会赋予他们的权力堂而皇之地、大量地浪费粮食资源。而有关资料表明,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粮食进口国,且进口数量逐年增加,粮食安全问题也已经成为从中央高层到社会舆论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这到底是谁在“犯罪”呢?谁应该被“开除”呢?而滥用权力的酒店该不该受谴责呢?

 
3上一篇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