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投垃圾砸中爱车 孕妇无奈自认倒霉
没有“天上人间”,桃色暗藏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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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投垃圾砸中爱车 孕妇无奈自认倒霉

记者 刘欢 文/图
周女士爱车被砸“惨”状
 

你想或者不想,高空抛物还在发生!2月22日早上7点半,怀孕8个月的周女士上班时发现,自家轿车的天窗被楼上掉下的一包垃圾砸中。“如果是人站在那里,后果无法想象!”

爱车被砸不见元凶,8个月孕妇自己清理

周女士家住省城蒙城路和煦园小区46栋10楼。当天早上7:30,她下楼上班。正要开车时,发现爱车的天窗玻璃被砸碎,挡风玻璃上尽是生活垃圾,呕吐物、橙子皮、破瓷碗、鸡蛋壳、纸巾、菜叶……

周女士几乎泪奔,连忙报警、找物业、找保险公司。她从小区监控录像中看到,事发时间是早上7点10分51秒。“以前都是7:10下楼开车上班的,今天要是像往常,说不定砸到的就不是车而是我,简直是飞来横祸!”

监控录像中,除了看到事发时间,没有其他线索。“监控只能拍一楼高,只能看到垃圾掉下来砸车的瞬间,看不到来源。”周女士推测,垃圾袋从她家楼上的楼层掉下,“否则不会有那么大的冲击力”。

找不到肇事者,周女士只好自己清理垃圾。又因没买不计免赔险,保险公司不予理赔。“2000元的汽车修理费不说,我怀孕8个月,还要自己收拾垃圾。”她感觉委屈又窝火。

周女士说,她前几天看到滨湖和园老人被拖把砸伤的报道,却没想到自己很快有类似遭遇。“我不起诉任何人,宝宝要生了,没有精力。为了宝宝,我也不能生气。”

记者从辖区杏林派出所了解到,目前此案正在调查中。

专家:建立综合治理系统维护公共秩序

“高空抛物是违反道德、违反法律的行为,应当被有效制止!”知名社会学家王开玉说道。他认为应当建立综合治理体系来预防,“全靠公安系统来破案也不太可能”。

结合近期的类似事件,王开玉建议以“人的治理”与科技手段结合,“高空抛物的后果非常严重,尤其砸到老人与小孩。市民要提高素质,相互关心,更不能侵犯他人权利。”

“首先物业的规范管理应当纳入城市管理中,加强保安巡逻的‘人的管理’的同时,要提高科技手段,让监控全覆盖,而不是只监控一楼,从而帮助业主找到肇事者,依法处理问题。”

记者手记 市民素质自我提升的节奏慢了吗?

前几天,记者在文章中提出,“自觉禁止‘高空抛物’才是王道”。可是时隔一天,记者在想:是城市化太快了,还是市民素质提高得太慢了?事实证明,住进了更好的房屋、小区,但市民的素质没有“节节高”,反而类似“随手丢”的陋习被反衬得愈发明显。

同时也希望有关部门,在我们住得更好的时候,帮助我们提高安全感、幸福感。虽需过程,我们却期待,更愿意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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