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熄远光灯,心享敞亮路
2012年2月2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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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熄远光灯,心享敞亮路
本报报道引起合肥交警部门高度重视 交警上路整治滥用“大灯”
记者 鲁龙飞/文 倪路/图
交警给违章车辆贴拒绝远光灯的宣传牌
 

“我觉得用远光灯挺亮的,习惯了。”“晚上这么黑,不用远光灯我看不见啊。”连日来,本报连续报道了夜间司机滥用远光灯现象,这种“灯霸”行为不仅引起了众多市民和司机朋友的热议,同时也引起了合肥市交警部门的高度重视。昨晚,交警包河大队和交警瑶海大队民警分别在大钟楼、大东门附近对此项违法行为进行了专项整治,记者跟随采访,发现不少问题。

使用车灯违规者达四成

“灯霸”问题真的这么严重吗?昨晚7时30分,记者跟随交警包河大队民警来到大钟楼附近,对驾驶员车灯使用情况进行实地探访,结果发现,不按照规定使用灯光的,竟然高达40%。

在大钟楼路口,交警一共检查了20辆车(出租车4辆、私家车12辆、大客车5辆、小货车1辆),结果发现,大客车和出租车情况较好,而私家车的情况不容乐观,违规使用灯光的竟然高达8辆。

女性车主违规居多

昨晚7时38分,在大钟楼路口,一辆红色私家车被拦下,司机是一名中年女士。“什么情况,为什么要拦下我?”该女士一脸茫然。交警解释称,远光灯不能随便使用,该女士才恍然大悟。

半小时后,记者来到交警瑶海大队的大东门整治点,发现民警刚好拦下一辆使用远光灯的私家车,开车的中年女司机连连辩解:“路灯暗,当然要开远光灯。”在交警解释了使用远光灯的相关规定后,她还是一脸茫然。

对此,执勤民警称,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女性驾驶员使用远光灯的人数居多。“她们平时驾驶没有良好意识,慢慢就形成开远光灯的习惯。”执勤交警称。

滥用远光灯害人害己

昨晚,交警除了对违规司机进行了说服教育外,还对他们详细宣讲了违规或滥用远光灯的后果,让违规司机身临其境,体验夜间行车时对方滥用远光灯的驾车感受。

交警解释,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规,滥用远光灯一般会得到罚款100元扣一分的处罚,同时对驾驶安全设施或者机件存在安全隐患的机动车司机,依法应处以200元罚款;同时敬告广大司机朋友,私自改装的氙气灯往往对驾驶员带来的视觉冲击极为强烈,很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最普遍:从众、报复心理作怪

淮北车主余先生在接受交警纠正时,表示能够理解和支持,但也说出了自己的“苦衷”:“以前夜间会车时总是被别人开远光‘欺负’,心里气不过,再加上路上有很多人一直开远光灯,久而久之也养成了这样不文明的习惯。”

对此,执勤交警表示,对待不文明行为绝不能“从众”或“报复”,遵守交规从己做起,才会逐渐影响到他人。

●最震惊:新手不知“远光灯”

在交警纠正私家车主杨先生滥开远光灯的不文明行为时,他的说法让交警和记者大跌眼镜。据杨先生解释,他刚刚拿到驾证3个月,车也刚买不久,平时夜间开车只知道将旋钮转到顶端,看到“前途”一片光明,他觉得很放心,至于给别人带来什么,从来没有真正考虑过。

●最敬业:志愿者街头劝导

在昨晚的专项整治中,几位特殊的“交通志愿者”格外引人注意。据悉,他们都是来自安徽职业交通学院的大学生。本报联合安徽公安在线、安徽公安交警在线联合发起倡议后,他们第一时间积极报名。

“叔叔,请你在倡议书上签名,大家一起行动起来,拒绝滥用远光灯。”几位志愿者给每辆接受检查的轿车亲手贴上“亲,近一点,拒绝远光灯滥用”,得到围观群众的一致赞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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