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昨日,合肥市民李先生来到本报热线接待室,反映因为办理房产证产生的费用问题。
“2008年在香樟大道买房已经交付,之后在外地工作,没顾得上房产证。2011年5月23日,收到短信通知交办证的钱,其中契税占总房款的4%,3万多元,合理吗?”李先生称,“原本契税只需要交2%,国家政策规定2010年12月31日之前还是按照2%收。”
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黄莉莉律师称,“如双方有约定,开发商未按约定时间协助、指导业主办理房屋相关手续给业主造成损失,业主可按合约向开发商主张违约责任。如双方对此未作约定,建议业主就损失与开发商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