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制晚报》报道 “夫妻闹离婚,男方有外遇的多。”这一说法虽然常见,但并不能在法院离婚案件的数据中得到佐证。记者从抽样调查的北京朝阳法院2011年离婚案件中分析发现,虽然离婚纠纷中离婚理由涉及婚外情的案件数位居前十名,但法院最终认定婚姻关系中有婚外情并判决离婚的情况并不多。
因男方有外遇导致离婚的数据较高的原因,除了女方希望增加自己的受害因素多会主动提出外,还与男方顾及面子不愿提及妻子有外遇的情况有关。
根据本次统计,发生婚外情的平均年龄为37岁。从年龄结构看,40至49岁占的比例最大,而年龄小的夫妻发生婚外情的情况较少。法官说,其实很多闹离婚的夫妻,并不都是感情已经破裂。虽然闹到法院,但也还存有感情。只是由于双方都有繁忙的工作,社会压力大,回到家两人也没有有效的沟通,使得互相的猜忌越来越多,彼此失去了信任。通过法院调解,两人如果能进行充分的沟通,就会发现问题远没有他们想象的大,把话说开了,也就没必要非离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