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打着租房的旗号,趁房客外出时入室盗窃。近日,霍邱县法院审理了此案,并以盗窃罪判处房东有期徒刑一年零一个月。
彭某夫妇是安庆望江县人,在霍邱做生意,一直租住在李某家里。2011年12月25日,彭某妻子发现抽屉内的两枚黄金戒指不见了,房门锁没有任何被撬的痕迹,于是报了案。经查,嫌疑人房东李某落网。
据李某交代,见平日里彭某夫妇出手大方,彭某的妻子经常佩戴金银首饰,而且夫妻二人时常不在家,于是心生邪念。经鉴定,李某盗窃的涉案物品价值7412元。案发后,李某退赔了彭某夫妇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