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驾驶三轮摩托车去买菜,不料途中竟撞倒人,但肇事后,车主不管被害人而驾车逃离现场,之后还把肇事车辆拆解、变卖……近日,被告人李某边走边哭,走上肥西县法院被告席。
42岁的李某是肥西县丰东镇程店村农民,2011年8月24日凌晨4时,他骑着无号牌三轮摩托车,到县城拉菜回村里卖。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没有驾驶资格的李某,驾驶技术较差。加上车灯照明不好,看不清路面情况,出门不远,他就听到一声闷响,一位老妇人被撞倒在路上呻吟。
事故发生时没人发现,但李某不敢继续到县城买菜,也不管伤者,逃离现场。天快亮时,被害人良某被人发现。路人报警后,将其送往医院抢救。一个月后,良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李某回家后,妻子很诧异:怎么没买菜就回来了?他说自己骑车撞人了。虽然肇事时没被发现,他担心被查出来,就和妻子商量,把肇事三轮车卖掉。几天后,李某叫人把车分解,当做废品卖了。根据线索,肥西警方查获肇事者。2011年11月4日,李某被抓获归案。
检方指控其涉嫌交通肇事罪,李某对指控事实供认不讳。庭审中,他一再表示后悔,并向受害人家属道歉。“父亲年岁已高,常年瘫痪在床,我和妻子都有病在身,希望给我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李某陈述。据了解,因李某父亲病重,家人对其隐瞒了儿子肇事的事实。但庭审当天,李父出现在法庭。
法庭上,受害人儿子王某以受害人身份出庭。他说,被告人的行为“极其恶劣”,他和亲属不能理解和谅解,法院不能对李某给予从轻处罚,否则将会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希望法庭作出公正的判决。此案未予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