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因为母亲住院一个月,肥西人汤某发现住院病人随身携带大量现金,就想以此生财,多次在合肥市绩溪路某医院盗窃病人财物。近日,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汤某因盗窃病人钱财合计价值25000元,情节恶劣,被当庭判决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万元。
被告人汤某,29岁,初中文化。2005年,因犯盗窃罪被合肥市蜀山区法院判处管制一年;2008年6月、2009年7月,汤某两次因盗窃被劳动教养。
2011年5月22日凌晨2时许,汤某到蜀山区某医院外科一号楼21层走廊,在19床病人曾某某睡觉时,将其放在枕边的挎包偷走,偷走包内现金10000元和手机等物品,之后将挎包扔在医院垃圾桶里。此后汤某4次用该方法,于凌晨时盗窃。
同年9月29日凌晨,汤某准备作案时,被医院保安扭送到公安机关。
经过合议,法庭认为汤某虽供出警方未掌握的犯罪事实,属自首情节,但其盗窃病人钱财,情节恶劣,应从重处罚,当庭判决其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