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发展改革委政策法规处获悉,备受招投标业界关注的《安徽省招投标 “十二五”规划》已于日前基本编制完成。这是我国第一个省一级层面的招投标十二五规划,开了全国招投标规划工作的先河,此举也标志着我省招投标事业进入了蓬勃发展的新阶段。
记者了解到,为谋划好“十二五”期间我省招投标行业的发展目标和路径,进一步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规划引领,省发展改革委于2010年下半年即启动了全省招投标“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经广泛征求意见后,日前已通过专家论证,《规划》对我省招投标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客观分析了我省的招投标形势、机遇和挑战,提出了我省“十二五”招投标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措施可行,具有较强的前瞻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
力争达到全国一流水准
我省明确“十二五”招投标工作方向和任务
根据《安徽省“十二五”招投标发展规划》,“十二五”期间,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以制度统一为引领,以信息公开化、平台标准化、过程电子化、信用一体化和监督刚性化五大系统为抓手,加速资源配置市场化进程,力争在“十二五”末,安徽招投标工作在机制、效率、环境、交易等方面达到全国一流水准。
《规划》明确了下一步工作的重点任务,提出要建设全省统一的信息发布网络,实现信息公开化。集中力量继续建设“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将其打造成中东部地区招投标信息门户。扩大信息覆盖范围,加快招投标信息公开步伐,深入推进电子化服务功能,及时发布建立工程项目的招标相关文件备案信息、公告发布信息、投标企业信息、从业人员信息、中标公示信息以及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等,最终实现全省乃至整个华东地区信息共享。
在规范招投标交易场所建设、实现平台标准化方面,要按照“政府建立、市场引导、运作规范、统一监管”的要求,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各级招投标有形市场服务体系,作为向社会提供招投标专项服务的集中交易平台。凡政府投资项目,达到法律规定标准的,均需进入交易平台(招投标中心)统一管理。同时进一步扩大公共资源交易范围。支持具备条件的市级招投标服务平台加快发展,成为区域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制定全省统一标准,进一步规范各交易平台的工作流程,实现招标投标各环节的标准化、规范化。
与此同时,要加快推进全省电子招投标系统项目建设,实现过程电子化。大力引入市场机制,以点促面,逐步推开,加快实现招标投标、开标评标、监督管理等全过程电子化管理。实现系统完整、准确、及时地记录和存储招投标全过程信息,做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网上发售招标文件及补遗答疑、投标人网上投标、计算机辅助评标、评标专家远程异地网上评标、中标候选人自动公示、备案监督等全过程电子化。
对于如何实现监督执法的刚性化,《规划》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即依托招投标信息化,改进传统招投标监管方式,实现远程监管与现场监管,全面监管与重点监管,分别监管与协同监管的有机结合。继续健全和完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和案件线索移交机制。严格执法,及时有效查处招投标中的违法行为。
在统一招投标信用评价体系、实现信用一体化的任务中,《规划》明确,要切实加强我省招投标市场各方主体的诚信建设。按照分类监管的原则,在全省内统一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健全考核、奖惩机制。依托招投标交易中心,建立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评标专家为主体的信用档案。把“安徽省招投标综合监管网”建设成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公告的综合平台,定期向社会发布。使失信企业和个人“一处受罚、处处受制”,有效净化我省招投标市场环境。
此外,《规划》还把统一评标专家资源,实现我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在容量和质量上均进入全国前列,作为“十二五”期间一项重要任务。专家总人数力争突破15000人,涵盖200多个专业门类,并逐步实现专家分类和动态管理,打造我省人才资源新高地。
“谋划长远 凝聚合力”
——访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巡视员吴越
我省“十二五”招投标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基本完成,意味着我省招投标的未来发展方向也趋于明朗。那么,我省又将如何保障招投标“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现?日前,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巡视员吴越。
吴越指出,2012年,是招投标事业发展面临着各项机遇与挑战的一年,面对形势,我省的招投标工作将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努力保持招投标事业的蓬勃发展态势。
在健全工作机制方面,吴越指出,要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分离原则,充分发挥省级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发挥发展改革部门对全省招投标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总牵头作用。同时,省直各依法承担招投标行政执法监督的部门,应当切实履行本行业项目招投标过程的监管职责。最终在省一级层面形成综合部门制定政策、交易中心公平交易、行业部门严格执法、监察部门独立监察的招投标管理格局。
吴越告诉记者,在我省招投标“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了加强制度建设的具体内容。即要认真贯彻落实《招标投标法》和刚刚颁布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制定相关配套制度;依法对全省各地、各部门有关招标投标的文件进行认真清理,凡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政策规定一律停止执行;建立健全包括招投标范本在内的各类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体系;完善政策制定程序,省直和各市制定的有关招标投标规范性文件要报省发展改革部门备案。
“招投标活动涉及到不同行业和领域,单靠一个部门、一个地方的力量难以解决当前招投标领域存在的问题。”吴越指出,凝聚合力才能加快发展,这就要求全省各市要立足全局,在项目、信息资源、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全面合作,实现无缝对接,优势互补,同时积极参与泛长三角区域发展分工合作。努力打造统一、有序、开放、高效的招投标市场服务体系,创造公平、开放的环境,进一步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唯如此,才能共同推动我省招投标事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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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招投标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果
《招标投标法》正式实施十一年来,尤其是“十一五”以来,全省各地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招投标市场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制度,深化服务,加强监督,招标投标在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招标交易的领域不断扩大。招标项目正由过去的建设工程招标向更大范围扩展。凡涉及国有资金、资产和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建设、采购、产权出让、出租等具有竞争性的公共资源项目都在逐步进入招标程序,实行公开的市场化运作。
招投标有形市场运作进一步规范。 截至2010年底,省直有关部门及省辖15个市和 78个县(区)建立了招投标交易中心。这些招投标服务平台,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拓展服务功能,切实做到公开、公平、规范、高效,推进招投标活动依法进行,为行政监督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提供了条件,保证了工程项目质量,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初具规模。全省统一的综合评标专家库基本建成并得到逐步完善。统一的信息发布平台建成投入使用。统一的招投标各方主体数据库系统和信用信息系统启动建设。一个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服务社会的招投标公共服务体系正在加速形成。
招投标制度建设得到加强。近年来,我省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相关法规、规章陆续颁布实施,如《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安徽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安徽省综合评标专家名册管理办法》等。省直有关部门结合本行业实际,在规范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有形建筑市场、评标专家、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招标、招标投标程序、招投标的投诉及纠纷处理等方面,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全省招投标管理的制度体系正在逐步完善。
省市县协调监督机制基本建立。省级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联席会议机制逐步完善,形成了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协调与行业部门分行业监督相结合的管理格局。市县招投标管理体制改革探索步伐明显加快,取得阶段性创新成果。省内16个省辖市中的15个市和部分县(区)结合当地实际,成立综合管理机构,建立招投标有形市场,项目集中进场交易,招投标集中监管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
信息化应用水平大幅提升。适应信息化发展的趋势,各地在对招投标活动加强规范的同时,广泛使用电子技术手段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部分招投标交易中心已实现网上投标,电子辅助评标,专家自动语音通知等,招投标运行流程和监管方式正在发生着深刻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