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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手拍”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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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手拍”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省城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延至十天
记者 范竹标
 

星报讯 省城公安机关发布燃放烟花爆竹新规,燃放时间由原来的7天延长至10天,即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八以及正月十五,市民只允许燃放C、D级烟花爆竹产品。烟花爆竹销售时间由全年改限为腊月二十至正月十五。

除了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外,市区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加油站、燃气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及周边100米范围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养)老院、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风景名胜区、林地、公园、游园、绿地、苗圃;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100到2000元的处罚。警方表示,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个人和单位,市民可及时拨打110报警。警方欢迎大家拿出相机或有摄像功能的手机,给燃放鞭炮的人“留个影”,以便警方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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