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国税局爆炸案
主犯昨被执行死刑
星报综合报道 12月29日上午,长沙市举行严重刑事犯罪宣判执行大会,遵照最高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制造长沙市国税局东屯渡分局爆炸惨案的刘赘衡等一批爆炸、故意杀人、抢劫的犯罪分子宣布执行死刑。
爆炸犯刘赘衡因经营玻璃五金配件业务不善,认为是彭某某迫害所致,即自2006年起不断骚扰、威胁彭某某及其子彭某并勒索巨额钱财。勒索未果后,刘赘衡于2009年9月下旬即决意炸死彭某及所在长沙市芙蓉区国税局东屯渡分局的工作人员,并购买炸药、雷管,自制遥控爆炸装置,多次窜至东屯渡分局,伺机作案。2010年7月30日下午,刘犯再次窜至东屯渡分局,将爆炸装置放在该局会议室门外,而后引爆炸药,将彭某等4人炸死,并致5人重伤、12人轻伤,造成103万余元财产损失。
药家鑫之父告律师
精神损害索赔1元
星报综合报道 昨天下午,药家鑫之父药庆卫诉律师张显“名誉侵害案”在西安市雁塔区法院开庭,庭审结束没有宣判。
双方争议的焦点是张显的微博言论是否构成对药庆卫的侵权。药庆卫的代理人马延明说,张显在微博上编造了许多子虚乌有的事实,把药家鑫说成“官二代”或“富二代”,意在让广大不知情的网民对药家鑫父母产生仇恨。其侵权客观上是存在的,主观上是故意的、恶意的,并制造了社会群体对立。他们要求张显在人民日报、新浪网等20家媒体上连续一个月刊登不少于3000字的致歉信,并赔偿经济损失1元钱。张显和其代理人认为,张显的微博不构成侵权,要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由于双方不同意法庭调解,法院将择日宣判。
深圳龙岗区原副区长 因巨额受贿被判死缓
据新华社电 深圳市龙岗区原常务副区长钟新明伙同其弟弟钟伟明利用手中职权,收受房产商贿赂港币3590万元、人民币519.8763万元,被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审理认为,钟新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港币3590万元、人民币519.8763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