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套取单位公款,收受他人钱物,近日,利辛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和受贿犯罪对郑某依法提起公诉。
2010年5月,郑某被任命为利辛县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兼人事科长。郑某利用职务之便,套取单位公款12余万元;在利辛二院招聘新进人员、原职工返岗及工作调动方面,收受他人钱物4万余元。案发后,郑某退出全部涉案赃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