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两节”将至,为加强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12月26日,省物价局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价格部门加强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通知要求,各地要切实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和市场价格监管,认真落实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密切关注超市、集贸市场和商贸流通企业价格动态,重点监测粮油、肉、蛋、菜、奶、水产品等群众生活必需品和交通运输、旅游景点门票、液化气等与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发现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将及时预警预报。同时,完善应对异常天气条件下的价格应急措施,一旦发生低温雨雪天气造成市场供应和价格异常波动等突发性事件,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以群众生活必需品、交通运输、娱乐餐饮、旅游景点门票等商品和服务价格为重点的市场价格巡查,依法查处价格欺诈、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和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两节”期间,各地要给予困难群体必要的价格临时补贴,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已经建立价格调节基金的地方,可以动用价格调节基金对特困群体给予适当的生活补助。
另外,各级价格部门将指派专人负责群众投诉举报工作,确保12358价格投诉电话24小时畅通,及时妥善处置价格矛盾纠纷。同时,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对社会上虚假不实信息,要及时澄清,防止投机炒作,并结合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做好为企业和群众的价格服务工作,引导诚信经营、合理消费。王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