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中南海”作为香烟的商标有损中央国家机关形象,并容易误导消费者,控烟组织起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要求撤销中南海香烟商标。(12月26日《北京晨报》)
撤掉“中南海”!初一听,还以为控烟组织要充当新世纪的林则徐——眼睁睁看着我国3亿多烟民生活在“云里雾里”很不是滋味,进而铁了心要控烟,先拿“中南海”开刀。但仔细一看要求其中理由,不禁倒吸一口冷气,随后便是一种幼稚加可笑的感觉。 其实,即便“中南海”今日被撤掉,被迫更名为某某,但只要互相一宣传:“中南海”因影响国家形象而改名为某某了,质量、包装、味道等都没变,人们立马又会知道某某的前身就是“中南海”,只是换了个马甲而已。
在笔者看来,这些专家的目光应该转向如何更好地宣传禁烟或使人戒烟,进而真正体现如何关怀公众的健康上,而绝不该是仅仅停留在“门面”上——恐怕呼吁取消公款中的烟酒招待费,也远比撤销“中南海”有意义。当然,笔者不赞成撤掉“中南海”并非笔者不关心他人健康,而是笔者反对以一种“莫须有”的面子问题撤销掉一个品牌。倘使他们真正关怀国民健康,还请“中华”先行——“中华”毕竟是中国大陆、港澳台,乃至炎黄子孙的统称啊!
邓子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