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12·1”爆炸案嫌犯落网
丰县校车事故启动问责:副县长等被停职检查
3上一篇 2011年12月1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丰县校车事故启动问责:副县长等被停职检查
公安部:各地校车将享最高路权,允许走公交道
 

据新华社电记者16日从江苏丰县有关部门了解到,“12·12”校车事故已启动问责机制,目前,丰县分管副县长以及教育局、公安局、学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已被停职检查。

12日17时45分许,徐州丰县首羡镇中心小学的一辆小学生校车在行至该镇张后屯村时,因避让一辆三轮车而发生侧翻事故,致15死8伤。

事故发生后,徐州市、丰县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启动了责任追究机制,目前,丰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张斌、教育局局长孙光华、公安局副局长陈立坤、首羡镇中心小学校长张先启等已被停职检查。

另据《新京报》报道 15日公安部召开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视频会议。公安部副部长黄明表示,允许校车在公交专用车道行驶;对无证驾驶校车的一律拘留;对严重超载的一律依法严惩。

近期,我国连发两起校车事故,暴露了目前国内校车管理的问题。黄明表示,要深入开展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最高的路权为校车提供保障服务,以最严的措施查处校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3上一篇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