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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丰县校车事故遇难学生每人获赔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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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丰县校车事故遇难学生每人获赔50万

记者 志强
 

星报讯  昨日,记者从江苏丰县县政府获悉,“12·12”交通事故受伤的8名学生中,7名学生伤情继续趋于好转,正在恢复中。

另外一位重症患者伤情较前有明显好转,12月14日晚,患者已意识清醒,能认写,且生命体征稳定。经医生允许,伤者父亲已于昨天上午与伤者见面交流。

遇难学生名单不便公布

经该县公安交警部门初步认定,本次事故驾驶员负全部责任,因其无力支付巨额赔偿,县政府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2010年度江苏省农村居民人身伤害死亡赔偿标准,核定给每位遇难者家庭代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计25.26125 万元,同时县政府一次性支付抚慰救助金25万元,合计50.26125万元。

另外,在全力救治伤员、 安抚遇难学生亲属的同时,认真查询12日乘坐事故车辆自行返家的学生,动员他们进行了健康复检跟踪,目前已有7名学生进行了全面健康体检,检查出2名学生存在轻度肺炎症状,立即对他们实施抗炎治疗。

由于遇难学生全部为6至12岁的未成年人,因遇难学生家长要求,遇难学生名单不便公布。

是否超载仍在进一步核实

事故发生后,县公安、卫生、消防等部门赶到现场时,初步统计事发现场学生人数为29人。随后,公安机关分别对车辆驾驶员洪旭及其妻子宋楚英进行了隔离审讯,两人均供述事发时车上有学生47名。对此次事故车辆实载人数,将进一步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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