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机动车通行证12日起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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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机动车通行证12日起发放
“有车族”记得元旦前换新证
汪敏 贾文荣 记者 鲁龙飞
 

记者从合肥交警部门了解到,为控制合肥市区交通流量,缓解交通拥堵,保障城市建设和居民日常生活基本需求,交警部门将于2011年12月12日下周一开始发放2012年度市区各类机动车通行证。据悉,2012年机动车通行证共分14类16种。

各类机动车通行证办理地点不一

据悉,2012年机动车通行证共分为14类16种。根据“2012年度机动车通行证办理要求及管理规定”,“特种车辆通行证”、“公路客运车辆通行证”、“教练车教学线路通行证”在交警支队秩序科办理(马鞍山南路168号2002室);“搅拌车通行证”、“渣土车通行证”在“三车”联合审批中心办理(宿松路174号);其余通行证由申请人带驾驶证及行驶证前往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交警窗口办理。申请办证车辆须在审验合格有效期内,且无未处理违法记录。

明年元旦未换新证违法将正常处罚

所有通行证均统一编号,发放的每张通行证均要进行认真登记。发放的通行证一律录入计算机,办证数量与计算机登记数量要相符。

机动车通行证的背面均附有使用规定说明,执勤民警会严格按证件背面使用规定进行管理。对使用伪造、涂改、转借、挪用、过期及与规定使用车型不符通行证的车辆,一律按无通行证进入禁驶区域违法行为处罚,发生交通事故的,要按有关规定处理;对屡次违反证件使用规定的单位及个人,可在下一个办证周期取消其办证资格。记者了解到,从2012年1月1日起,交警部门将对未换领新证的机动车违反市区禁行规定的实施正常管理。各类机动车通行证需要注意的使用规定具体包括哪些内容?读者可登录星空社区(www.xksq.net)进行详细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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