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25岁的男子王某,曾因诈骗罪、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三次入狱。近日,王某为见网友,抢夺汽车还加“霸王油”,被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判处抢劫罪和抢夺罪,数罪并罚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判处罚金62000元。
2011年9月一天,王某在五河县城关镇某汽车租赁公司,以租车为由试车时,将该公司一辆价值52437元的索纳塔轿车强行开走。之后,王某将车行驶至某加油站,加满200元汽油,没有付钱的王某,乘加油站工作人员不备驾车逃窜。加油站站长田某上前拖拽住车门时,王某快速驾车将田某拖行20多米后逃走,造成田某多处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