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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扶起摔倒老人 男子被判赔偿7万

律师称冤过彭宇案

据《广州日报》报道 11月28日一早,90后小伙子吴俊东和姐姐吴燕金一起从浙江金华家里赶到义乌民航机场,等候从广东专程赶过来的公益律师团,这对于他来说是自己身陷一年多的官司的重要转机。

扶起摔倒老人被判赔7万

2010年11月23日,吴俊东自称驾驶三轮摩托车回家途中,超车后发现身后两位骑电动车的老人摔倒,遂出于救助之心扶起老人,随后赶到的吴俊东父亲吴秀芝同两位老人一同前往医院,并支付住院费1000元。但两位老人当场指责吴俊东开车不小心,并认定系吴所驾三轮摩托车剐蹭电动车导致翻车,后向法院提起索赔诉讼。金华市婺城区法院一审判决吴俊东父子赔偿两位老人近7万元,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吴俊东表示对法院的判决感到“意外甚至恼火”,开始向网络求助,很快引起了创办人华南师范大学教授谈方的注意。11月28日上午,谈方教授促成以广东省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永平律师为团长的5人公益律师团到达金华,向金华市检察院申请抗诉。

义务为吴俊东打官司

在当日下午举行的简短的新闻发布会上,朱永平律师分析了对判决结果的三点反驳,认为法院判决没有采纳两个直接证据,在完全可以使用证据规则的前提下错误使用了“高度概然性原则”,以微弱证据和法官的主观臆断作出判决。

朱永平说:“法官在证据齐全执行规则时缺乏社会责任感,这是一个比彭宇案和许云鹤案判得更离谱和错误的案件。”曹柳生律师在发言中提到:“案件引发了公众和律师团的关注,不好的判决给社会的指引是不好的,会引起许多问题。”

律师团在发布会上与吴俊东签订代理协议,并承诺若重审程序启动,则将由朱永平和曹柳生两位律师担任代理律师,义务为吴俊东打官司。

县国土局干部坠亡

警方称系跳楼自杀

据《新法制报》报道 11月29日,江西星子县国土局一干部坠楼身亡。死者系该局土地整理中心副主任王少青,今年46岁。当地警方表示,王少青坠楼身亡原因已经查明,系因其身体、精神状态不佳跳楼自杀。

11月29日上午10时左右,星子县国土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副主任王少青从该局办公楼四楼坠楼身亡。警方调查走访了解到,王少青性格孤僻、内向,遇事与同事缺少沟通,平常感觉工作压力大。王少青家庭经济拮据,生活节俭,在平时生活中遇到困难、挫折无法排解,经常性地表现精神不振、气色不佳、思想负担重。王少青曾于1988年3月至1989年4月住院治疗胃溃疡出血病,是乙肝携带者,10多年来患有神经血管性头痛,长期服用止痛片。因其弟弟及两个姐夫相继因癌症去世,王少青又长期患有胃病,所以其时常担心自己得了胃癌,多次流露出厌世轻生的情绪。

星子警方认为,王少青的死亡排除他杀可能,系高处坠楼身亡,该事件不构成刑事案件,遂作出不予立案侦查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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