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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昨起实施法援“首问告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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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11月1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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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律师接洽求助者就要负责到底
合肥昨起实施法援“首问告知制”

朱庆坤 陈洋 记者 刘欢
 

星报讯 昨日,合肥市在全市开始实行《法律援助首问告知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同时开展合肥市模范法律援助工作站创建活动。该市57家律师事务所,接受了由合肥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统一颁发的法律援助标牌。符合条件的市民,可以前往此类事务所要求无偿法律援助。

《制度》规定,律师事务所安排专人负责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法律援助工作站内,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一次性介绍法律援助范围、对象、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程序等法律援助常识。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来电、来访人员,首位接洽的律师即为责任律师,要对其负责到底,严禁律师诱导经济困难的当事人聘请律师提供有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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