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不久前,合肥市林业园林局启动2011年度合肥市“花园单位”评选活动,深入推进庭院绿化开展,进一步提升全市园林绿化水平。记者昨日获悉,评选结果已经出炉,进入公示阶段。
据介绍,为加强单位绿化建设,提高城市生态整体水平,自1991年起,合肥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合肥市“花园单位”活动。活动开展以来,极大调动了单位、小区的绿化积极性,同时也更好地促进了城市园林绿化水平的提高。
但是,近年来,部分单位轻视了绿化管理,导致总体绿化水平与合肥市“花园单位”的标准产生了较大的差距,在社会上和市民中产生了负面影响。为此,今年9月,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要求各县、区、开发区、政务文化新区、滨湖新区绿化管理部门对辖区内的“花园单位”(1991—2007年度),依据《合肥市“花园单位”评选办法》开展复查工作。
经过一段时间的复查,合肥市共176家“花园单位”(不含巢湖市、庐江县),合肥市南门小学等114家合格,合肥铜陵北路铁路生活小区、安居苑小区、琥珀山庄住宅小区南村3家不合格,裕园新村等24家原单位已不存在,合肥市康城·水云间小区等35家放弃“花园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