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年前,为抢夺省城亳州路某小区工地的黄沙生意,一帮人持砍刀、猎枪等闯入酒吧,制造了震惊省城的“萨克斯酒吧命案”。今年,本案的最后两名嫌疑人芦某、邱某某落网(本报曾报道)。昨日,合肥中院以两人涉嫌故意伤害罪开庭审理了此案,芦某和邱某某都称不认识受害人,只是朋友义气帮忙。同时声称自己“上有老、下有小”,恳请从轻发落,给他们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出于义气帮忙,想过投案但不敢
芦某,男,1966年出生,曾因犯抢劫罪两次被判刑。
记者看到他和邱某个头都不高,芦某回答问题声音响亮。对于起诉书指控其表示无异议。
芦某说自己并不认识受害人,只是出于义气才过去帮忙。随后,公诉人对他进行了讯问。
公诉:你们到“萨克斯酒吧”去干什么?带了什么东西?
芦某:听说白某某(受害人)在酒吧,去找他。当时带了砍刀、斧头、猎枪。
公诉:你们对白某某做了什么?
芦某:成安强(已判决)用斧头砍白,我拿刺刀在白的背上敲了几下。当时白某某在地上不停地骂,我敲他是不让他再骂,防止成安强对他再下狠手。
公诉:什么时候听说白某某死亡的?
芦某:后来在朋友家听说的。
据了解,归案前芦某有三四年都在外地,潜逃期间返回家中,怕被别人发现,一直让自己的孩子喊其“四叔”以躲避追查。他的辩护律师问他,“有没有想过要投案?”。芦某说,“想过投案,但孩子的母亲去世了,我还有个老母亲,没办法。”
“一时糊涂,才犯了错”
邱某某,男,1980年出生,曾在合肥体校学习,获得过全省摔跤比赛的亚军。
邱某某对检方的指控也没有异议,但他说自己确实没有碰过白某某,不能认定他致一人死亡。
他称每次去打架都是别人让他过去,也没有说过具体是做什么事情,让他去只是“壮壮势子,吓唬吓唬人”。
公诉人问他这么多年逃亡,都是怎么过的?邱某某说,案发后,他就回老家萧县了,后来到了离老家比较近的河南农村躲避,也是做做小工、出出苦力挣钱。在外面潜逃七八年后,他觉得没事了,就回了老家,并做铝合金门窗生意。被抓时,是派出所民警让他到派出所去,说要维修门窗。但他到派出所后看到了合肥刑警的警车,知道自己的事情还是没躲过去。
在最后的陈述阶段,邱某某说:“自己因头脑发热,一时糊涂才犯了错误。他回家后也结了婚,并育有一对儿女,现在最小的孩子才6个月。上面还有一个老母亲,是家里的顶梁柱,恳请能对他轻判,给他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