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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恶搞: 不要因为利益 违背道德
3上一篇 2011年10月3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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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恶搞: 不要因为利益 违背道德

 

诗仙李白成了酗酒狂徒,工农兵成了一切向钱看的代言人,连领袖人物都成了饭店的金字招牌……许多商业行为甚至不惜牺牲道德以追求最大价值。

某饭店,开国大典的宣传画覆盖了整面墙壁,但画的右上方加上了几个黑色的大字“同志们大饭锅成立了!”严肃的开国大典场面变成为一家饭店的广告。

某楼盘,围墙上的巨幅户外广告引人瞩目,广告画面里充斥着钞票和钱袋,而这些为金钱是瞻的人群却是“工农兵”的形象。

某演出现场,舞台上一群艳舞一般穿着内衣佩戴京剧披挂之内衣模特粉墨登场。商业促销能不拿国粹说事吗?

……

类似这种恶搞性质的商业广告如今在各种媒介屡见不鲜,网络尤甚。有的甚至公然和道德与法律唱起了对台戏。竞争无罪,但突破道德底线就难逃其咎了。企业在商言商本没有错,但作为企业也要有社会责任感,不能只钻钱眼。而这样的商业广告能公之于众,相关媒介也不能说毫无责任。真是只有恶搞才能达到商业目的吗?也许只能引起受众更多反感吧。

对话

记者(以下简称记):现在很多的商业广告也开始恶搞,让很多原本应该很严肃的东西庸俗化了,您觉得这种现象背后的根源是什么?

卞国福(原省文化厅厅长,以下简称卞):现在很多商业行为中把正面人物和优秀文化作品进行恶搞,这本身是一种很令人反感的行为,也达到相反的效果。这主要还是利益驱使,很多商家为了自己的产品好销售或者达到某种商业目的,开始恶搞,可以说是被利益熏昏了头脑。

记:平常您留意过这些恶搞的商业广告吗?你怎么看待它?

卞:记得曾经看到过一个酒的广告,把大诗人李白丑化成了一个喝酒的狂徒,最后醉酒捞月成仙。这样恶搞传统文化,为达到自己的商业利益,就很不好。其实,这样可能往往适得其反,反而可能让人们看了广告以后更加反感它,达不到宣传的目的。

记:在商业广告中掺入一些搞笑诙谐的成分,可以达到引人注意的目的。但是,恶搞之所以成为“恶”可能因为过了这个度,您觉得这个度在哪里呢?

卞:在其中加入趣味性的东西是可以的,但是不要“恶搞”,要“善搞”,去表现真善美。有些商业行为,已经没有了底线,把很多应该神圣的东西庸俗化,甚至拿领袖、英雄去“恶搞”,这样是很不对的。商家应该本着信誉第一、质量第一,不能因为商业目的而违背道德。

记:您认为应该怎么去规范这种行为,使之朝良性化方向运行?

卞:首先,商家应该有自己的道德底线;其次,传播媒介要严格把关,很多东西不能播出也不该刊登;最后,每一个公民应该置身其中进行监督、提出建议。这样从多方面、多角度对其进行规范。 朱玉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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