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参与了团伙盗窃之后一直潜逃在外长达两年之久,本以为风声已过,便携外地女友潜回老家办理结婚登记准备成亲,没想到未入洞房却先进了班房。日前,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江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2008年4月间,被告人江某伙同他人先后在城区及周边乡镇,以摩托车、电动车为目标,采取自制开锁工具开锁等手段,疯狂作案。案发后,江某一直在逃。两年过去了,江某认为风声已过。2010年9月,他带着外地女友回到户籍地办理证明手续,预备年底结婚,结果在派出所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的相关证明时被识破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