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产权致“以房养老”难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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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还没“走”,房屋却早已就墓
70年产权致“以房养老”难推行

 

目前我国有60岁以上老年人1.78亿,养老的经济模式主要是子女赡养、退休金、社保金。近年逐渐兴起“年轻贷款买房,老年将房屋抵押给银行或保险公司,由上述机构支付养老费用,晚年衣食无忧”的“以房养老”。然而,“以房养老”因无相应法律保障及房屋产权70年制度,可能陷入难解困局。           据《工人日报》

我们离“以房养老”有多远?

中国目前有60岁以上老人1.78亿,占总人口的13.3%。大中城市空巢家庭达到70%。9月29日,全国政协举办“大力发展我国养老事业”提案办理会。“以房养老”提案的办理部门银监会相关负责人到场,他表示,不少国家都采取了“以房养老”措施,应对人口老龄化。

银监会就此展开专项调研,但由于我国现有的制度房屋产权70年,“以房养老”难以推行。

“房屋随它的主人一起就墓”,这是对我国房屋“大限”形象而生动的描述。当然,它还不完全准确,因为据统计,我国居民平均寿命为71岁,如果再扣除建房时间,事实上房屋的实际产权年限肯定不到70年。如果“以房养老”的话,等于人还没“走”,正需要托付最后时光之时,房屋却早已就墓,主人变得两手空空了。

在公共财政无力兜底所有养老问题时,许多与会专家都认为,“以房养老”不啻为解决养老难题的一种积极补充。

70年产权致“以房养老”难推行

银监会调研的意思是,我国现有的制度房屋产权70年,“以房养老”难以推行——根据《房地产管理法》,土地使用权的续期必须重新批准,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否则土地使用权及其附着的建筑物,都将被政府无偿收回。

但实际上“以房养老”的顺利推进,还离不开三个要素:一是观念障碍,中国人将就“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一辈子好不容易还完按揭、老了还要跟银行“倒按揭”,叫人情何以堪?二是法制进程,“以房养老”的关键是要有一整套客观、公正、守法的评估与兑现体制。三是更大的问题,房地产市场在一个非理性的房市背景下,充满变数的房地产市场里,看涨或者看跌的结果,都无法使双方在价格问题上达成一致,确立一个公平的交易价格。

随着人口老龄化日益临近,作为一种补充性的养老模式,“以房养老”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房屋在承担居住功能的同时还肩负起养老的功能,人们投资房产相当于在为未来的养老做储备。“看上去很美的‘以房养老’,其实遭遇重重障碍,在一些根本性问题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这种办法似乎难以保证老年人老有所养。”业内人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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