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霍邱县男子户某为筹钱赌博,竞租借他人汽车去抵押借款作赌资,日前被霍邱县法院以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罚金20000元,并追缴违法所得7万元。
2010年8月中旬,户某以每天200元租金的价格租用霍邱县某乡镇李某的一辆黑色轿车,后因赌博欠债,将该车抵押给夏某借款3万元。2010年9月24日,户某再因欠债及无赌博资金,到霍邱县某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租用轿车,与该公司签订汽车租借合同,当日骗租一辆轿车,并将该车抵押给夏某借款4万元。二次抵押钱款均被户某挥霍。事情败露后,户某逃往外地,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户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租车辆后用于抵押借款,并将所借款用于偿债和挥霍,构成合同诈骗罪。